公告日期:2024-04-2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宋天革)
本人作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宋天革,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学士学位。现任大连昶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目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收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并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地独立发表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对定期报告、选举董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公司相关重要事项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和上市公司利益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审计委员会7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1次,无对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况。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专门委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员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应参加 亲自 以现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审 薪酬与 出席股
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计 考核 东大会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9 9 1 8 0 0 7 1 3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对 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聘任董事、出售资产、 内部控制等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的有关事项如下表:
序号 事项 发表日期 发表意见类型 意见
1 关于公司更换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 2023.2.20 独立意见 同意
成员
2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4.26 独立意见 同意
3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4.26 独立意见 同意
2023.4.18 事前认可意见
4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023.4.26 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 2023.4.26 独立意见 同意
失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2023.4.18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计的议案 2023.4.26 独立意见
7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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