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森工”、“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吉林森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6 号)核准,公司向包括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在内的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 62,1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票价格为6.8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2,28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15,710,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22040002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吉林森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投向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1 长白山天泉 20 万吨含 11,400.00 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
气矿泉水生产项目
2 靖宇海源 40 万吨矿泉 10,000.00 靖宇县海源矿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水建设项目
3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 19,828.00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4 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 1,000.00 公司
合计 42,228.00
注:本次募集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部分为 1,000.00 万元,其中 650.00 万元承销费用已在募集资金到公司专户前予以扣除并支付,7.00 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到公司专户后予以支付,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571.00 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9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靖宇海源 40 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对应的募集资金 1 亿元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吉林森工募集配套资金的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已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长白山天泉 20 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 -
2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 3,147.00
3 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 757.00
合计 3,904.00
注:长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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