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8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临2018—020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6号),核准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50,630,965股股份、向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发行39,379,639股股份、向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发行3,783,891股股份、向赵志华发行58,350,742股股份、向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4,602,332股股份、向陈爱莉发行1,945,026股股份、向赵永春发行149,61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400万元。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7年10月18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
[2017]22040003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认为,截至2017年10月18日止,
公司已收到新泉阳泉75.45%股权、园区园林100%股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
人民币489,342,213.00元,股本人民币489,342,213.00元。
2017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6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新增股份登记。
二、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2月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8]22040002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认为,截至2018年2月8日止,贵
公司已收到特定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422,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15,71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
民币62,100,000.00元,余额人民币353,610,000.00元转入资本公积。变更后
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551,442,213.00元,股本人民币551,442,213.00元。
2018年3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于2018年3月16日办理完毕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
股份登记。
2017年5月24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等事宜。
三、《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
2018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310,500,000元;
修改为《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51,442,213元。
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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