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5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
股 份购买 资产 并募集 配套资 金的批 复》 (证监 许可
[2017]1796 号)核准,公司向包括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在内的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62,100,000.00普通股(A 股),发行股票价格为6.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5,7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2月8日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
华验字[2018]22040002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56,997,297.11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48,683,783.88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本金赎回 565,000,000.0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利息收益 4,062,652.4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1,277,368.98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本金支出 595,000,0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67,021,407.3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费、手续费和询证函费用支出 5,100.8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6,997,297.11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吉林泉阳泉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3年10
月25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
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
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中国建设银行长
春西安大路支行各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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