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2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天达公司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天达公司款项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拟核销已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达公司”)款项。
一、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的概况
1、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
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共计19,498万元,债务人为天达公司,该债务是在2012年12月之前天达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时,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担保以及借款利息等资金往来而形成。
2、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显示的原因
2013年4月,公司将天达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集团”),光电集团受让天达公司股权后,公司应收天达公司款项及利息形成大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股权转让情况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披露的临2012-047《关于转
2013-004《关于签署〈关于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截止2017年末,公司对天达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9,498万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18)第110ZA1540号《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截止目前,此余额未发生变化。
3、清收及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于2014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公司陆续通过法院拍卖、房产抵债等方式收回3,460万后,公司对天达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9,498万元,历次收回情况见公司临2014-03、2014-08、2014-26、2014-38、2014-43、2015-28、2015-31、2017-12号公告及公司2014、2015、2016、2017年年报。
同时,公司已分别于2013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计提应收天达公司款项坏账准备12,795万元、2,769万元、3,934万元,合计19,498万元。截止2017年末,公司应收天达公司款项19,498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核销其他应收款所需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天达公司款项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光电集团持有天达公司87.92%的股权,天达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叶明华、李克炎、张百锋、欧阳俊涛、陈良5名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此次核销其他应收款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
二、被核销方天达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外路2号
3、成立日期:2006年7月6日
4、注册资金:20,700万元
5、股东及持股比例: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7.92%;翁清贵,持股比例12.08%。
6、法定代表人:王琨
7、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及太阳能发电系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工程安装、技术咨询服务;经营电子产品等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以下数据均未经审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天达公司总资产0.91亿元,总负债6.43亿元,净资产-5.52亿元。
截止2018年11月30日,天达公司总资产0.90亿元,总负债6.44亿元,净资产-5.54亿元。
三、本次核销坏账的原因和依据
天达公司已资不抵债,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公司以债权人身份提起天达公司破产,没有实质性进展,公司预期不能收回该项其他应收款,但公司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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