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作为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本次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王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意见
经审阅王昊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违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情况,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确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王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请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聘任吕振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意见
经审阅吕振洪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违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情况,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确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吕振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请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陈友春 雷亚萍 孙峰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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