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定向增发投票时,前三大股东光电集团、华光公司、中兵投资回避表决,但第四、第五大股东嘉实-天璇资管计划1017万股(22年6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从中兵投资获得)、广发-天枢资管计划507.59万股背后的实际出资控制人是否是公司的关联方,请公司作出解释?资管计划应进行穿透管理,若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则应该回避投票,使给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比例出现明显变化。 【答】
光电股份: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感谢您的关注。¶¶2024-03-01 17: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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