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于5月22日向S佳通发出监管警示函: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监
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
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为啥至今仍未见S佳通回复函暴光?是S佳通抗拒上交所的【监管警示函】?是拖延回复日期?是上交所免除了S佳通董监高人员的问责?经细心思考我认为都不是上述原因。那究竟是什么原因令S佳通不用暴光回函又宽容其股票正常上市交易?这个奥秘大家细想一下就明白了——莫非S佳通董监高人员一致签字承诺:尽快出台股改方案,彻底解决关联交易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