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3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8-050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
资产证券化业务,即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形式进行融资。
● 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财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资管”或“计划管理人”)设立招商创融-瑞茂通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或“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专项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一)原始权益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产服务机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础资产: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
(四)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五)发行对象: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
(六)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等;
(七)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公司。
二、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具体情况
(一)基础资产
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基础资产是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持有的收取煤炭产品销售货款、与销售货款一票结算的费用的应收账款债权。
(二)专项计划项目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初始规模不超过10亿元,拟发行的资产支持
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期限不超过24个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按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设立时的市场利率确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预期收益率。
(三) 交易结构
1.认购人通过与计划管理人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包括有关《认购协议》《标准条款》、《计划说明书》),将认购资金以委托资产管理方式委托计划管理人管理,计划管理人设立并管理专项计划,认购人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2.根据原始权益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从项目公司处受让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根据与原始权益人签订的《资产买卖协议》的约定,将专项计划资金用于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
3.资产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负责基础资产对应的现金流的回收和催收,以及违约资产处置等基础资产管理工作。
4.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的约定,对用于归集基础资产现金流的监管账户进行监管。
5.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实业”)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当发生任一差额支付启动事件时,差额支付承诺人根据《招商创融-瑞茂通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以下简称“《差额支付承诺函》”)约定的差额补足承诺限额,将差额补足资金划入专项计划账户。
6.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的约定,对专项计划财产进行托管。
7.计划管理人根据《计划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向托管银行发出分配指令,托管银行根据分配指令,将相应资金划拨至登记托管机构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
(四)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各档实际发行规模、期限以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计划说明书》及交易文件为准,其中:
1.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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