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70:上海建工:海通证券关于上海建工持续督导2017年度之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建工资讯
2018-01-16 15: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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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2017年度之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要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17年12月26日-12月27日,对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公司”)进行了2017年度持续督导的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年 12月 2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6]3217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上海建工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8,735,376股新股。上海建工本次实际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830,08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3.5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59,479,997.97元,扣除发行费



用9,250,830.08元,募集资金净额1,250,229,167.89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2月



21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2月22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299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现场检查,海通证券组成以保荐代表人沈亮亮、刘军为现场负责人,成员柴三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小组。现场检查小组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出详细现场检查计划,确定本次现场检查需要关注的事项范围,制定出本次现场检查的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具体事项的检查方案。



现场检查小组成员于2017年12月26日抵达上海建工,按照计划采取与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查看和复印公司账簿和原始凭证以及其他资料;现场抽查公司日常经营及内部控制流程相关制度执行过程;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等手段,获取了充分和恰当的现场检查资料和证据。



现场检查小组于2017年12月27日下午完成持续督导现场事项,本次工作



前后历时2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现场检查小组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建立完善了本期持续督导现场工作底稿和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基本完成现场检查计划和目标。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经检查,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比较有效的发挥作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执行良好,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相关事项。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机构体系,各部门均有着明确的责任规定和管理制度,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层次分明,内部审批程序流程执行较好。



公司已经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了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上述机构均在《公司章程》的约定权限内履行相应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董事、监事均对相关决议进行签名确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



(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之规定。



经核查,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或者与披露不符的事实。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经检查,2017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资产、人员、财务、机



构、业务独立性良好。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事项 保荐人意见 备注



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否



金使用 是否变更



情况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是



查 进展是否正常



是否使用闲置募集 否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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