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控股资讯
2023-12-13 17: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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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4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38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
事 10 人。会议由董事长曹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自来水代销合同》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所属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签订了《自来水代销合同》(以下简称《代销合同》)及《自来水代销合同补充协议(二)》,以代销的承销方式销售本公司宗关水厂、白鹤嘴水厂的自来水产品,代销价格为每立方米 0.55 元。
该关联交易自前次2020 年 12 月 29日公司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临 2020-048 号公告),至今即将届满三年,因
此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鉴于目前水务集团下属自来水公司已启动宗关、白鹤嘴两水厂资产回购工作,并正与公司就相关两水厂资产转让事宜进行协商。为确保该资产转让事项顺利推进,公司拟暂执行原
《代销合同》内容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若届时仍未完成两水厂资产转让事项,
公司将重新履行该关联交易的决策及披露程序。(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3 日临
2023-039 号公告)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曹明、周强回避表决,其他董事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召开此次董事会前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由于公司仅有自来水制水资产,无供水管网等其他资源,因此需依靠自来水公司管网进行自来水产品的销售,此交易是维持公司自来水生产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所必需的;

2、该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原《自来水代销合同》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是
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之间的两水厂资产转让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持续关注上述资产转让事项,并确保公司在未来两水厂资产转让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3、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公司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党建工作相关内容做了相应修订;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
中独立董事相关内容做了相应修订。(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3 日临 2023-040
号公告)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部分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独立董事相关内容做了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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