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4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自来水代销合同》的议案
公司股东:
公司与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所属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签订了《自来水代销合同》(以下简称《代销合同》)及《自来水代销合同补充协议(二)》,以代销的承销方式销售本公司宗关水厂、白鹤嘴水厂的自来水产品,代销价格为每立方米 0.55 元。该关联交易自前次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今即将
届满三年,因此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鉴于目前水务集团下属自来水公司已启动宗关、白鹤嘴两水厂资产回购工作,并正与公司就相关两水厂资产转让事宜进行协商。为确保该资产转让事项顺利推进,公司拟暂执行原《代销合同》内容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若届时仍未完成两水厂资产转让事项,公司将
重新履行该关联交易的决策及披露程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本公司无供水管网资源,公司生产的自来水需通过原武汉市自
来水公司销售,并于 1998 年 4 月及 2002 年 12 月与原武汉市自来水
公司签订了《自来水代销合同》(以下简称《代销合同》)及相关《自来水代销补充协议》,其中《代销合同》有效期为 50 年(1998 年 4
月 17 日至 2048 年 4 月 16 日)。上述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原武汉市
自来水公司以代销方式销售本公司宗关水厂、白鹤嘴水厂的自来水产
品,代销价格为每立方米 0.55 元,按销售收入的 4%计算代销费用。
2003 年,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武汉市的水务资产进行
了重组,将公司原控股股东武汉三镇基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变更 登记为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注入武汉市自来水公司、武汉 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和武汉市给排水工 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资产。水务集团成立后,原武汉市自来水公司企 业法人资格被依法注销,其债权债务、对外签订合同和协议及其他法 律责任由水务集团承接。自此,公司代销自来水的交易对象由原武汉 市自来水公司转变为水务集团,该事项转变为关联交易事项。2015 年,因水务集团独家出资设立自来水公司,水务集团自来水业务全部 由自来水公司承继,故公司代销自来水的交易对象转变为自来水公
司。公司与水务集团及自来水公司于 2021 年 4 月签订《自来水代销
合同补充协议(二)》,明确原武汉市自来水公司的权利义务由自来水 公司承继,并不再收取代销费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7 条的规定:“公
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 3 年的,应当每 3 年根
据本章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该关联交易自前
次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
今即将届满三年,因此需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前次审议至今执行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前次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20 年度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今各年度具体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执 行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关联交易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预计
类型
自来水销售 157,709,763.95 162,243,889.72 167,236,452.25 164,839,800.00
注:上表中,2023 年数据为公司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数据,具
体金额以公司未来披露的 2023 年度年报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周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240 号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19 日
主营业务:自来水生产销售;从事供水行业的投资、建设、设计、
施工、运营管理、测绘、物探、技术开发咨询及培训服务;供水、节
水、环保相关设备及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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