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1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1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香江
支付业绩补偿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18 年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的森岛宝地、森岛鸿盈、森岛置业(以
下合称“天津三公司”)各 65%股权,支付交易对价合计为 250,164.00
万元;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南方香江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由于天津三公
司截至 2021 年度期末合计计算的业绩承诺期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低于预
测的业绩承诺期净利润合计数,南方香江需在 2022 年 5 月 16 日前向公
司支付 203,689.478606 万元业绩补偿金;
截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
款为 10.4 亿元,剩余待支付部分业绩补偿金为 99,689 万元。目前,《盈
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金支付期限已到期,因业绩承诺补偿款金
额较大,南方香江未能按期全额一次性支付完毕,对其未能如期支付剩
余部分业绩补偿款深表歉意。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
款 133,164.932920 万元,剩余待支付部分业绩补偿金为 70,524.545686
万元。南方香江将尽快筹措并支付剩余部分业绩补偿款。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香江控股 2022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董事会提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
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1.2 元(含税)。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持有香江控股股份数为 1,320,619,361 股,占总股本的 40.41%,南方香
江拟取得分红款项 158,474,323.32 元;南方香江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金
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香江控股 713,261,476 股,占总股本的
21.823%,拟取得分红款项 85,591,377.12 元;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香江控股 137,796,605 股,占总股本的 4.216%,拟取得分红款项
16,535,592.6 元。综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
圳金海马、香江集团共持有香江控股 2,171,677,442 股,占总股本的
66.449%,本次拟取得分红款项合计 260,601,293.04 元。同时,南方香
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金海马、香江集团承诺将以香江控股 2022 年年
度分红所得红利款项合计 260,601,293.04 元全部用于支付南方香江尚
未偿还的业绩补偿金。2023 年 7 月 5 日,南方香江以其取得分红款项
158,474,323.32 元直接冲抵尚未偿还的业绩补偿金之外,同时,南方香
江以转账形式向上市公司支付本次承诺金额余额 102,126,969.72 元,
即上市公司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260,601,293.04 元。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收到南方香江转账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144,644,163.82 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173,689.478606 万元,剩余待支付部分业绩补偿金为 30,000.00 万元。
南方香江将尽快筹措并支付剩余部分业绩补偿款。
风险提示:
1、鉴于业绩承诺方南方香江需向公司支付的剩余部分业绩补偿金数额
较大,是否能支付剩余部分业绩补偿款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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