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坛生物:天坛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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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9: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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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9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顾奋玲,作为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坛生物”)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顾奋玲:历任内蒙古财经学院审计教研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2023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2次,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
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任期内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未发生反对或弃权表决情况。

(二) 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和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任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5次、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2次,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分别参加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五) 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制度执行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此外,实地调研了昆明血制和寻甸浆站等浆站,听取昆明血制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和寻甸浆站工作情况汇报,考察血液制品全自动化生产过程和血浆检验、采集、贮存、运输等采浆全过程,进一步加深对场地搬迁、血源拓展、质量监测等重点工作的了解。

(六)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每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能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及时送达独立董事,保障独立董事拥有充分了解重大事项相关情况的时间;会议召开期间,公司经营层列席会议,及时、充分汇报事项相关情况,加深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的理解和把握,提升决策全面性;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公司专门召开沟通见面会,经营层专项汇报相关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有效支撑。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度,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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