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1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18-022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向其股东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天竺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竺万科”)向其三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借款共计20,400万元,用于支付受让顺义新城第25街区25-09地块东楼广场居住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内,天竺万科可根据实际需要,分次进行借款、还款。单笔借款的年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上浮20%进行计算。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的借款和还款手续。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马云虎、杨祥方、张洪涛、彭泽海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再文、张小军、张忠事前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
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向其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5)。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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