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机电”、“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行使股东大会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注重监管关注事项的合规性以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业绩预告的准确性等,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郭斌,自 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EMBA,
二级律师。历任春兰集团律师部律师、永乐电器法务部负责人等职。现任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争端解决业务委员会顾问,复旦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详尽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见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参加董事会 参加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情况 股东
董事
应参 亲自 委托 缺席 审计 提名委员 薪酬与考 大会
姓名
会次 出席 出席 次数 和风 会 核委员会 情况
数 次数 次数 险管
理委
员会
郭斌 13 13 0 0 6 2 2 2
会议召开前,本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2
次、董事会会议 13 次、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6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日常工作及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确保了充足的现场工作时间。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重要事项沟通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运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对公司生产经营、重要交易的协议安排、重大诉讼仲裁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查,向公司提出专业且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多次现场调研,对下属内蒙上航新能源、内蒙神舟电力进行实地调研,参观了生产场地和产线,听取了各企业关于生产经营的汇报,通过现场调研,更加直观了解了上市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有助于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契约化任职制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本人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各种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重点了解事项包括:子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情况(ERAE CS 承诺事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宜。并通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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