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有所变动,审计委员会成员也相应进行了调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玉梅女士、冯国馨先生及董事刘畅女士 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有中级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赵玉梅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 位董事均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现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介:
主任委员:赵玉梅,女,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现任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委员:冯国馨,男,中共党员,工学博士。现任廊坊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信创科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委员:刘畅,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助 理政工师。现任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综合办公室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
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2023年1月10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与年审会计师就 2022 年度审计策略计划进行事
日 第一次会议 前沟通。
1.与年审会计师就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进行总结
2023年4月20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沟通;
日 第二次会议 2.审议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3.审议公司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
额度暨关联交易事宜。
2023年4月28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日 第三次会议
2023年8月30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日 第四次会议
2023 年 10 月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7 日 第五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2023 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
及 2023 年度季度报告,并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是真实、完整 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
项。
(二)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在公司 2022 年度年审会计师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沟通见面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协商,确定了2022 年度年审会计师的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2023 年 4 月20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审计总结会议,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2 年审计报告的初步意见,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持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审计报告意见未见不妥之处,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 年度,我们审议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在经营运作过程中能够积极落实;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
合公司具体情况及业务发展需求,提议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2023 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
款、结算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宜,认为公司在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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