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45:*ST新亿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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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19: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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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13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收到《关于对新疆亿路万源事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95号。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号》)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请你公司从董事勤勉尽责、债务重组利得、应收应付款项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2018年半年报显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半年报,其中3名董事同意,2名独立董事弃权,同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17年年报时,公司2名独立董事也投了弃权票。另外,部分董事称因公司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请公司及相关董事补充说明并披露:(1)公司配合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2)公司全体董事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是否存在未勤勉尽责的问题;(3)公司全体董事、高管对2018年半年报签署的书面确认意见,是否明确表示同意定期报告的内容;(4)根据《格式准则第3号》的规定,请公司2名独立董事明确对2018年半年报存在异议的理由。

问题:(1)公司配合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答复:公司审议2018年半年报期间与各董事及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位董事及独立董事均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结果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问题:(2)公司全体董事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是否存在未勤勉尽责的问题;

开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

问题:(3)公司全体董事、高管对2018年半年报签署的书面确认意见,
是否明确表示同意定期报告的内容;

答复:黄伟董事、刘鹏董事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藏忠华董事对定期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并提出了建议:“因考虑到公司的发展以及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本人同意公司发布半年度报告,但由于本人一直无法了解和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对公司控股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说明持保留意见。”独立董事贺孝金,独立董事何菁投了弃权票,未发表弃权理由。

问题:(4)根据《格式准则第3号》的规定,请公司2名独立董事明确对2018年半年报存在异议的理由。

答复:独立董事贺孝金,独立董事何菁未回复。

2.2018年半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669.12万元,主要来源为债务重组利得4655.0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债务重组利得确认的依据;(2)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要求,是否合理审慎;(3)临时公告披露情况。

问题:(1)上述债务重组利得确认的依据;
答复:此笔业务主要内容为公司接受乌鲁木齐鹏程旭工贸有限公司、新疆中酒时代酒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震北商贸有限公司、上海聚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用喀什韩真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1.95%股权对应的资产抵偿公司预付的货款585,616,250元。
依据1: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7)第xj0028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以2017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喀什韩真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价值637,086,100元,
依据2:《民事调解书》【(2017)新31民初50号、(2017)新31民初51号、(2017)新31民初52号、(2017)新31民初53号、(2017)新31民初54号、(2017)新31民初55号

问题:(2)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要求,是否合理审慎;
答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原则,对受让的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因上述债权未计提坏账准备,因此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539,250,000.00元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637,086,100元*91.95%的差额46,550,668.95元,计入当期损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合理审慎。

问题:(3)临时公告披露情况。

答复:公司已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上述定期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详见公告临2018-019号公告。

3.前期,公司公告称公司拟受让喀什韩真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1.95%股权对应的资产抵偿公司预付的货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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