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43:金发科技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金发科技资讯
2018-04-23 18:10:4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4-2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卢馨(独立董事)、陈舒(独立董事)和宁红涛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卢馨女士担任。



二、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



2017年4月1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会议,三名委员经过认真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对立信会计从事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三名委员认真审阅如下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任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6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二次会议,三名委员经过充分讨论和审慎评估,认为武汉金发与粤商高科共同增资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无法形成可行的调整方案,故应终止本次关联交易,并提交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2017年8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三次会议,三名委员认真审阅了武汉金发提交的关联交易方案,认为该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2017年8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四次会议,三名委员经过认真审阅,同意将如下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017年10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五次会议,三名委员审阅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履职重点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能,合理表达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履行了以下职责:



1、审阅年度报告工作



在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1)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确认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了书面审阅意见;



(3)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审阅意见;



(4)在立信会计出具2017年度审计报告后,对立信会计从事2017年度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并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在公司2017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后认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业务熟练、工作勤勉,表现出极高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