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作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我们审阅了相关交易的背景资料、财务资料及交易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咨询,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发表书面意见。
独立董事:陈舒、卢馨、齐建国、章明秋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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