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发科技”)2012年公开增发的保荐机构和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审阅了对账单,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公开增发股票(简称“1498号募集资金项目”)
201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98号文核准,2012
年2月公司公开增发A股25,000万股,发行价格12.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15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956,805,250.00元。2012
年2月2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验资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040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3,201.60 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17,302.73万元,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1,256.00万元,截至2017年
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0,504.3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为26.30万元。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2952号募集资金项目”)
2016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52号文件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A股156,784,786股,发行价格5.39元/股。
截至2016年12月15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070,000元,扣除
承销费和保荐费10,812,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34,258,000元,已由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
行账号为15658888888855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1,426,784.7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2,831,215.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772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72,283.12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3,283.12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53.45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及修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制定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3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最新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一)2012年公开增发股票(简称“1498号募集资金项目”)
为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等21家银行机构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管理。
2012年3月,保荐机构及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保荐机构及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发”)分别与工商银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建设银行昆山开发区分理处、中信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光大银行昆山支行、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和民生银行苏州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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