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蒋春黔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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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9: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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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2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蒋春黔述职报告

作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共 13 人,其中独立董事 7 人。公司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本人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一)基本情况

蒋春黔,男,苗族,1970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承销分公司董事总经理、美国MUELLER 集团(美国纽约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国区内部控制财务顾问、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富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珠海市新依科蓝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林海金洋源特种动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自身职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做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都投了赞成票,无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6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11 次;出席股东大会 1 次,未出席的股东大会均履行了请假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基于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为不断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并持续关注年报审计程序实施、初步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应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同公司管理层及董秘办工作人员保持了顺
畅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董秘办通过编制《证券市场信息》定期向本人传递的资本市场监管形势、最新政策解读、同行上市公司发展动态以及公司股东变动等信息。在召开董事会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尽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023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办公、电话交流及参加会议等多
种方式积极履职尽责,包括在董事会召开前对审议事项进行线上前置讨论,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前往公司与管理层沟通,建议公司持续开展管理层企业治理培训,不断增强管理层专业履职能力,强化管理层考核和激励机制,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注重学习公司治理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加深对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公司也为独立董事参加相关培训提供了积极支持,促进本人履职能力持续增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在充分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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