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称,
中青旅实业旗下子公司触雷,北京黄金5亿信托贷款违约。中青旅5月22日发布声明称,公司并无“中青旅实业”或类似名称的分子公司,该文所涉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
以下为声明全文:
5月21日,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注意到由自然人注册的银川网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公众号“债市观察”发表题为《独家|中青旅实业爆雷!旗下子公司5亿信托实质违约!》的文,文中将所涉公司简称为“中青旅实业”,并在文章结尾描述“中青旅实业母公司之一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旅行社业首家A 股上市公司。上市后,中青旅凭借在旅游行业的优势地位不断拓宽业务范围,现有业务主要包括旅行社业务、整合营销业务、景区业务、酒店业务和策略性投资五大类。最为人熟知的是其坐拥乌镇和古北水镇南北双镇两景区。2018 年初,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光大集团,未来有望协同中旅游(此处名称为原文书写问题)的战略布局加速上市公司发展。”
该文引发新浪财经、和讯网、用益信托网及个人主办的“不可靠消息”等公共媒体和自媒体的转载,为保障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我司在此郑重声明如下:
1、我司并无“中青旅实业”或类似名称的分子公司,该文所涉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我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
2、该文内容将上述公司违约行为诱导并张冠李戴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为,侵犯我司合法权益,混淆投资者和消费者视听,对我司商誉造成损害,请上述媒体尽快消除影响。
3、“中青旅“商标系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中青旅”商标的全部权益,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和北京市著名商标,“中青旅”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权益。
4、我司提醒消费者和投资者及相关权利人,注意核实本公司正式公告,防范风险,防止受骗上当。
5、我司将通过法律证据保全措施,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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