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
● 新项目名称:1、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投资总额 25,020.7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6,000 万元;2、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投资总额 20,763.9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3,000 万元;3、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 A2 区项目,投资总额 34,523.9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8,306.81 万元。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47,306.81 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
● 新项目预计交付使用时间:1、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2027
年 12 月;2、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2026 年 6 月;3、武汉中
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 A2 区项目,2025 年 12 月。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湖高新集团”)于 2024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拟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东湖高新金霞
智慧城项目、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 A2 区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02 号)批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5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55,000 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2,820,754.72 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 1,537,179,245.28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验证
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25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实施主体
金金额
1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 63,438.41 41,000.00 湖南金霞东湖高新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 66,177.38 41,000.00 合肥东湖高新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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