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可能存在的任何歧义,仅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相关专业意见;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目录
声明与承诺...... 2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2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2
目录...... 4
释义...... 5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7
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7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与定价情况...... 7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8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0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情况...... 10
二、本次交易的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10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1
四、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1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11六、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2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2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13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14
第四节 备查文件...... 15
一、备查文件...... 15
二、备查地点...... 15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报告书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
核查意见 指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
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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