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东湖高新资讯
2023-11-24 18: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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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5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3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336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师”)对《问询函》中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同日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相同。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问题一:关于本次重组的交易目的

草案披露,公司拟向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投资)出售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或标的公司)66%股权。2022 年,标的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资产和主营收入的 61.55%和 76.4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剥离工程建设板块,并聚焦环保科技、科技园区等业务,但短期内可能面临业绩下滑的压力。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目前科技园区、环保科技业务的经营数据以及本次资产出售前后公司盈利能力的变化,量化说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目的和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合理性,是否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结合环保科技、科技园区所处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资源积累、研发投入等情况,说明公司剩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以及本次交易所获资金的使用安排;(3)请结合本次重组目的、重组方案等,说明继续持有湖北路桥剩余 34%股权的主要考虑以及后续安排。

请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回复说明

(一)结合公司目前科技园区、环保科技业务的经营数据以及本次资产出售前后公司盈利能力的变化,量化说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目的和合理性,是否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公司目前科技园区、环保科技业务的经营情况

(1)科技园区业务的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38,118.33 197,754.45 126,708.81

毛利 13,098.73 53,513.38 40,398.83

毛利率 34.36% 27.06% 31.88%

报告期内,科技园区业务的营业收入为 126,708.81 万元、197,754.45 万元和
38,118.33 万元,2022 年较 2021 年呈上升趋势,2023 年 1-6 月较上年同期有所下
降主要系今年上半年销售厂房结转收入的面积同比有所减少所致。报告期内,科
技园区业务的毛利率为 31.88%、27.06%和 34.36%,2022 年毛利率较 2021 年下
降主要系地下室占比增高导致营业成本提高所致,2023 年较 2022 年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公司自持物业占比增加所致。

(2)环保科技业务的主要经营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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