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导股份:波导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波导股份资讯
2024-04-29 16:00:0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
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连续多年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内资所前二,全球排名前二十位。

天健拥有包括 A 股、B 股、H 股上市公司、大型央企、国企、外商投资企业等
在内的固定客户 7,000 余家,其中上市公司客户 703 家,占全国市场份额的 13%,
位列全国第一。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天健三年合计 IPO 过会家数 238 家、三年
合计已发行家数 252 家以及三年在会数量占比三个维度指标均位居全国第一。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
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

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 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3 月 14 日,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2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审阅了天健所总体审计策略、 具体审计计划和对关键审计事项的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