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收到通知,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问】贵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收到通知,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时间都过去了一半请问贵公司有没有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了书面回复意见? 【答】
金健米业: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相关工作进展请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后续公告。¶¶2017-11-28 10:4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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