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科创:兰花科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兰花科创资讯
2024-04-22 15: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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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 2024-022债券代码:138934 债券简称:23 兰创 01
债券代码:115227 债券简称:23 兰创 02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科创”或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
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提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科
创”)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集团公司”)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于回购后进行注销。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后拟进行注销。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调整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兰花集团公司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兰花集团公司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兰花集团公司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并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和后续安排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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