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规定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14:30。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应在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时限内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为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下同)期间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要求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持有效证件方可进入会场。
三、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工作人员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会场秩序,禁止大声喧哗,共同维护大会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有权在大会上发言和提问,请在会前向大会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发言提纲。大会工作人员与大会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并安排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请掌握在五分钟以内。
五、未经允许,会场内请不要拍照、摄影和录音。
大会现场议程
第一项: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并介绍参会人员
第二项: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第三项:宣读议案
第四项:现场与会股东发言
第五项:对议案进行现场表决投票
第六项: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统计
第七项: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第八项:见证律师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见证意见
第九项:参会人员签字,会议结束
关于对郑新铁路部分股权转让后
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暨进行展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 年 8 月 29 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郑新铁路部分股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暨进行展期的议案》。鉴于河南郑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新铁路)资产负债率已超过 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4 年 3 月 28 日,为落实河南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本省交
通区位优势向枢纽经济优势转变的战略部署,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同意公司转让原控股子公司郑新铁路部分股权(详见公
司临 2024-009、013 号公告)。6 月 21 日,河南国际物流枢纽
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枢纽公司)以 16032 万元的价格取得公司所持郑新铁路 2%的股权及对郑新铁路 15810 万元的债
权(详见公司临 2024-031 号公告)。8 月 7 日,郑新铁路完成
股权变更工商登记(详见公司临 2024-037 号公告)。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控股郑新铁路,剩余 15190 万
元债权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情形。根据郑新铁路申请,为确保本公司煤炭销售不受铁路运力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笔
财务资助展期,期限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郑新铁路的另一股东枢纽公司与本公司按出资比例共同为郑新铁路提供财务资助。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工商信息
1.公司全称:河南郑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672188334
3.法定代表人:李树鑫
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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