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4 年 4月 1日下午,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在公司 310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人,实到独立董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是相关各方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合理利用、协同发展和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贲圣林、王义中、肖作平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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