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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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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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80 年筹建,1981 年元旦正式成立。1998年 1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3 年末,上会合伙人数量为 10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9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
议案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上会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上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对聘请的上会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上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我们认为上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上会参与审计的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认真
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并审议上会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充分沟通和交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相关重要事项的审计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对2023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线上会议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上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及应对、内部控制情况等内容汇报,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
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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