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刘涛)
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长江投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 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刘涛,女,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农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财务系副教授,兼任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独立董事、上海建桥教育集团(港交所上市)独立董事、梅斯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独立董事、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财务、经营管理等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
经验。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大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加会议 数
刘涛 9 9 0 0 否 2
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审议了公司董事及高管2022年从公司领取报酬情况、2022年度公司领导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关于制定长江投资《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与
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3 年修订版)》、2023年度公司领导人员薪酬标准核定等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2022年度各类资产减值等相关议案,审议四次定期报告,此外,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参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通过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公司相关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我在各项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内容,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交流。我作为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三年规划的制定、利润分配、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内部控制、选聘年度审计机构、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与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常态化的沟通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内部控制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
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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