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 2023—028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二条 ……公司经上海市人 第二条……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 民政府沪府〔1997〕36 号文批 沪府〔1997〕36 号文批准,以募集 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上 设立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 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3100001004981。 9131000013229432XE。
(新增内容,原文无) 新增: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
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
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之后条款号依次顺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外:
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者股权激励;
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收购其股份;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权益所必需。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 其他情形的除外。
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质的证券。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接向人民法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