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5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NEWMATERIALSGROUPCo.,Ltd.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产品发行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智能定期理财16号(可质押)
理财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理财期限自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4月22日,共计87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45%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以自有闲置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发行的智能定期理财16号(可质押)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45%(实际收益率以宁波银行官网中公布的调整客户收益率公告为准),理财期限自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4月22日,共计87天。
公司与宁波银行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授权审议情况
2017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1、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同意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为购买理财产品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的签署日期在此有效期内;
3、在董事会批准的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8日、2017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17-070、(临)2017-075、(临)2017-085。
二、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一)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
理财金 理财期 预期 实际 实际
序 产品名称 产品 额(万 限 起始日 到期日 产品 收益 收益 收益
号 类型 元) (天) 状态 率 率 (万
(%) (%) 元)
中银保本理 保证 2017年 2017年 已赎
1 财-人民币 收益 5,000 92 9月5日 12月6 回 3.70 3.70 46.63
按期开放 型 日
中信理财之 保本
共赢利率结 浮动 2017年
2构17900期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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