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8-02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
的方式进行。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
案中的可配股份。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审批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相关资格和条件,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配股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发行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若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18,600,0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为不超过95,580,00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自配股股权登记日至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2)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4)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 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取代销方式。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8,708,8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 359,564,704.00 359,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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