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控股将受罚,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拟索赔条件:
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3日之间买进,并在2017年4月24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且存在损失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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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背景:
2018年10月17日晚间,天成控股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况不符,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虚假陈述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目前已有多起成功索赔的案例。
声明:上述条件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亦不作为投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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