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9 月 18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9 月 19 日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
行人)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中国北方稀土
(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支付自 2018 年 9 月 19 日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二)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三) 债券代码:143303
(四) 发行总额:人民币 16 亿元
(五)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含第 3 年末公司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5.12%
(七)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
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九)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7)194 号文
(十)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一)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19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二)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三) 信用级别: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A 级,本期债券
的信用级别为 AAA 级。
(十四)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五)上市日期:2017 年 9 月 29 日
(十六)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17 北方 02”的票面利率为 5.12%,每手“17 北方 02”(面值
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1.20 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9 月 18 日
(二)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9 月 19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9 月 1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 北方 02”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已与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将委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兑息。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划付至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将通过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通过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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