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4-4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
相关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 依据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回购注销股份
3,724,359,310 元。 3,712,559,510 元。 后,注册资本变动。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由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由十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2 九人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 一人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 修订
事长一至三人,独立董事三名。 事长一至三人,独立董事四名。
第二百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第二百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 指引(2023 年修
3 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 订)》第一百五十五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 条修订
分红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
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二百〇一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 第二百〇一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遵守下列 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遵守下列 指引第 3 号——上
4 规定: 规定: 市公司现金分红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 (2023 年修订)》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 第五条、第六条、第
不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及 不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及 七条
序号 原条款 修订 依据
未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应保持 未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应保持
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 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
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 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
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当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 当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
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当具有真实合理的因素。 具有真实合理的因素。
(二)除公司经营环境或经 (二)除公司经营环境或经
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外,公司年 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外,公司年
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 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的,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 润为正的,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董事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 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
中期现金分红。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
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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