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一条原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现修改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三、《公司章程》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后增加一章:
第五章 党委会
第九十六条 公司根据《党章》、《公司法》的规定,成立党的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符合条件的党委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会。分(子)公司和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成立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
第九十七条 公司成立党委时,同时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公司纪委受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履行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子)公司党组织应根据《党章》规定设立纪委或纪检委员。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纪委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工作部门,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
彻执行,确保坚持正确的改革发展方向;在大局下行动,议大事、抓重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并发挥其作用,凝心聚力完成企业中心工作。
第一百条党委会的职责和任务:
(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各项决定、决议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群众。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参与本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股东会(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责,保证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四)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活,严明政治纪律,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支持和保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廉洁企业。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企业和群众的利益;
(六)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