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0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64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泰富”)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永鼎泰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为人民币 20,000.00万元,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65,872.92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永鼎泰富提供担保,由其他股东严炜、宋德明、许峥、穆茂武、曹一欢、徐功胜、淦贵生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收到银行函件,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永鼎泰富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永鼎泰富提供的担保,由其他股东严炜、宋德明、许峥、穆茂武、曹一欢、徐功胜、淦贵生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临
2024-024、临 2024-04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 55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8 年 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输、变、配电设备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服务(电力设施除外);电气成套设备、通讯设备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服务;电气工程;通讯工程专业承包;金属材料的销售;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永鼎泰富资产总额为 116,087.18 万元,负债总额为
56,474.78 万元,资产净额为 59,612.40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66,618.20
万元,净利润为 19,388.50 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 51%,严炜 16.67%,宋德明 7%,许峥 6.33%,徐功胜 5%,
穆茂武 5%,曹一欢 5%,淦贵生 4%。公司与其他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①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②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 2.2 款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