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0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合计为19,4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永鼎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92,270万元人民币;本次新增担保主要用于永鼎集团日常经营周转,同时前期为其提供的部分担保将予以解除,公司对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实际担保金额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 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欣房产”)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莫思铭提供了保证反担保;
本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被担保人永鼎集团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7,069.6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44,339.65万元。鉴于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期限届满,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为兼顾双方的共同利益,公司拟继续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9,400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农业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总额合计 5,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拟新增与农业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担保金额 5,000 万元生效后,前期与该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5,000万元将解除,实际担保金额不变。
2、公司拟与中国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中国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 6,9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拟新增与中国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担保金额 6,900 万元生效后,前期与该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6,900万元将解除,实际担保金额不变。
3、公司拟与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墟支行(以下简称“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芦墟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芦墟支行申请 7,5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前期与该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8,000 万元因还款解除,实际担保金额下降 500万元。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由鼎欣房产和实际控制人莫林弟先生、莫思铭先生提供保证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永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7.24%的股份(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关联董事莫思铭先生、张功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江苏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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