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9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18年11月19日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9日9:15至2018年11月19日
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出席代表: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六、列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七、主持:孙峰
八、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股东发言;
4、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5、成立监票小组验票,网络投票结束后统计表决结果;
6、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7、宣读律师函;
8、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9、会议主持人宣布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明确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为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
五、股东到达现场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或者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有关提案,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议案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须经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共四人参加,其中股东代表2人,监事1人,公司工作人员1人。
十、表决票清点后,由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如出席股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表决结果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复核。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在对表决结果没有异议后,再由主持人宣读本
次大会的决议。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之议案一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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