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
关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广州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广州发展”)2012年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4月28日证监许可[2012]589号文核准,
广州发展于2012年6月以6.42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683,021,806股,募集资金总额4,384,999,998.70元(包括控股股东广州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广州燃气
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价 1,854,237,700.00元认购),募集现金总额
2,530,762,298.70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 50,378,302.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34,621,696.52元,募集现金净额为2,480,383,996.52元(不含募集资金冻结期
间利息收入)。该笔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余额情况
1、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依照相关规定批准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
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账号为:7445210182600004879。前述募集资金已
于2012年6月27日存入该账户。
为便于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除发行人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
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部分实施主体也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子账户:广州亚运城项目燃
气配套工程项目和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工程(西气东输项目)项目的实施
主体、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开立
的 5个子账户账号分别为: 7445210182600006448、7445210182600006812、
7445210182600006518、7445210182600006694和7445210182600006741;珠江电
厂煤场环保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和珠江电厂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发行人
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由原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4年1月16日更名而来,以下简称“发展港口公司”)开立的子账户账号为
7445210182600006391。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发行人已通过分期
向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将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子账户。
发行人及燃气集团、发展港口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开户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及其子账户余额为
人民币20,632,194.8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截至2017年12月
号 31日余额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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