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枚“萝卜章”诈骗300亿新剧情!湘财股份:没有签署阴阳合同
湘财股份资讯
2024-12-09 13:08:30
  • 17
  • 21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红星资本局


K图 600095_0


K图 601519_0

  红星资本局12月9日消息,五年前由罗静引出的“300亿承兴系诈骗案”,近日再次引发关注。12月6日晚,湘财股份(600095.SH)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但到底是因为减持大智慧(601519.SH)股份还是因为牵涉300亿元罗静诈骗案,令外界不解。

  12月8日晚,湘财股份终于揭开谜底,披露对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和有关罗静案相关媒体报道的详细澄清公告。

1733711189205.png

  《监管工作函》提到,有媒体报道称,湘财股份子公司湘财证券前期在代销云涌系列信托产品时,在明知相关融资方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为相关融资方借新还旧、资金空转提供帮助,在相关合同诈骗案件中存在过错,并提供了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因此,要求湘财股份对相关事项进一步说明和披露。

  湘财股份回复称,湘财证券在代销云南信托云涌系列产品时与云南信托签署了《湘财证券云南信托金融产品代销主协议》,并约定了代销费用;经与云南信托商定,代销费用的一部分通过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与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财务顾问框架协议》及附属协议《财务顾问费》。《财务顾问框架协议》仅是框架性约定,并未约定为涉案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具体事项、缺乏实质履行内容,湘财证券也未提供过财务顾问服务。

  湘财股份称,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与本次信托产品有关的罗静案刑事判决书,公安机关在相关刑事案件调查中,对各方当事人进行了案件调查,未对上述“所涉相关聊天记录”进行认定,未对湘财证券及其相关人员采取过刑事措施,也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合谋欺诈以及协助违法行为。湘财证券也进行过多种方式的自查和核实,未发现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协助。综上,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与相关方签署阴阳合同、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协助等违规情况。

  在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中,湘财股份进一步表示,根据罗静案刑事判决书,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罗静等人的合同诈骗,也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与广东中诚和罗静有串通合谋欺诈行为。此外,湘财证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两起《民事判决书》,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湘财证券将依法提起上诉。

  此前12月3日,湘财股份公告,湘财证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需对原承兴系公司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对云南信托约3.4亿元的支付义务承担约56%的补充责任。湘财证券与云南信托纠纷的最新进展,将曾经备受关注的“300亿承兴系诈骗案”重新拉回大众视野。

  值得一提的是,湘财股份近日减持金融科技热门股大智慧一事也受到关注。

  12月5日晚,湘财股份公告,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大智慧股份,交易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低于9元/股。对于减持股份数量,湘财股份表示,不超过公司持有的大智慧股票数量。由此看来,不排除湘财股份“清仓式”减持。

  数据显示,湘财股份为大智慧第二大股东,持有2.54亿股大智慧股份,占其总股本12.66%。在湘财股份发布减持公告之前,大智慧已经5天录得4个涨停板,在发布减持公告后的12月6日,大智慧开盘一字跌停,报收11.66元/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