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86:东方金钰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退市金钰资讯
2019-02-20 19: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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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21



债券简称:17金钰债 债券代码:143040.SH

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298号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2019年2月





声 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长江保荐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3号文核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于2017年3月17日成功发行了本次债券(“17金钰债”)。发行规模7.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票面利率为7.00%。



截至目前,本次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债务司法重整的公告》、《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及《2018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19年2月2日发布的《关于“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收到控股股东通知股权结构拟变化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2019年2月1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问询函的公告》,2019年2月13日发布的《关于拟暂时终止控制权转让事项的公告》,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债权人申请债务司法重整



2019年1月30日发行人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申请人的《通知书》。《通知书》称,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

清偿能力的可能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债务司法重整。法院已于2019年1月29日接收了申请资料,并以(2019)破申60号为案号进行了立案。



1、公司被申请债务重整基本情况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为公司控股股东)



法定代表人:赵宁



住所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姐告月亮岛



经营范围:工艺品、饰品的销售、旅游项目的开发、通讯产品的销售;基础设施投资;国内商业贸易、物资供应业;种植、养殖业。

(2)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申请人于2017年10月31日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申请人向公司提供循环借款共计人民币3,000,000,000元(此次借款额度包括截止至《借款合同》签订之日,公司尚未归还申请人的贷款余额共计为人民币128,230,911.42元),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便根据合同约定并按照公司的指示向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1,649,466,400.52元;期间,公司及子公司陆续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322,483,438.65元。截止至2019年1月21日,公司尚欠申请人借款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455,213,873.29元。



2019年1月21日,申请人向公司发出《债权催收函》,依据上述《借款合同》借款加速到期条款的约定宣布《借款合同》项下贷款

本息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前向申请人偿还剩余贷款人民币775,213,873.29元(其中人民币68,000万元根据同日发出的《债务豁免确认函》予以豁免)。至此,公司仍欠申请人贷款人民币775,213,873.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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