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2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称公司之前未能及时回复问询函,鉴于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存在诸多疑点,受到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及拟受让方中国蓝田在全面核实并充分披露相关事项前,应当审慎考虑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监管工作函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次控制权拟受让方中国蓝田应当尽快落实问询函要求,尤其是对于中国蓝田是否为农业农村部下属企业、是否需要就本次交易取得相关国资及主管部门批准、是否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资格及收购资金来源等事项,中国蓝田应当尽快如实回复,并提供证明材料,不得无故拖延。
二、媒体报道称,中国蓝田疑似被中核恒通(北京)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恒通)接管,中核恒通的董事为赵京京、张立众、范建军等。请中国蓝田、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宁结合上述信息,尽快核实并明确说明中国蓝田与中核恒通及赵京京等的关系,明确说明目前中国蓝田的实际控制权和经营权状态。
三、根据公开信息,中国蓝田与曾发生财务造假并已退市的蓝田股份存在关联关系,中国蓝田的法定代表人瞿兆玉为蓝田股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曾因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等被判刑事处罚。请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赵宁结合上述情况,核实并说明中国蓝田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或其他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四、请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具体说明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的洽谈过程,包括洽谈时间、参与人员和身份、洽谈的主要事项及进展,并说明是否就拟受让方身份和履约能力等采取必要的尽职调查,与拟受让方中国蓝田及相关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协议安排。
五、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全面核实本次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控制权转让的拟受让方身份、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专项意见。同时,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会议,就上述事项形成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
六、鉴于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受到市场和投资者的高度关注,涉及诸多疑点,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及拟受让方中国蓝田在全面核实并充分披露相关事项前,应当审慎考虑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稳定市场预期,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后续如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我部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严肃追责,并提请中国证监会核查。
截至2月12日收盘,东方金钰收报于3.48元,涨10.13%,为连续第二个交易日涨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