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86:东方金钰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退市金钰资讯
2018-02-07 18: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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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深圳东方金钰100%的股权,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该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深圳东方金钰在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半年期人民币1.3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严格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 3、截止到2018年2月7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99,0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5.7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没有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此页无正文,仅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兆国 万安娃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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