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公司2-23收到《关于对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警示函指出,提交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缺乏独董资格证明等必备材料,经本所多次要求补正后,才完成补充提交,聘任流程存在重大瑕疵。交易所据此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宏亮予以监管警示。这些个独董是公司找的,资料不齐或不及时也必是独董的问题,不可能是李总不懂流程或怠慢,此锅不应是李总背,请公司惩戒真正的责任人,并给李总精神补偿。 【答】
海泰发展:您好,公司对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公司将提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关键岗位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积极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谢谢您的关注!¶¶2024-03-11 17: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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