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林青
本人刘林青,作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林青,男,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企业管理和产业经济博士生导师,MBA 和 MPAcc 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兼任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发放的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会的次数
刘林青 16 16 15 0 0 否 2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十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六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五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制定,本人将在 2024 年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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